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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共青团黔西南州委下属事业单位考聘事业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4 09:54:36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考聘事业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中共黔西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年度进人计划,经共青团黔西南州委书记会议研究,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从全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考聘2名事业编制人员。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成立共青团黔西南州委下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共青团黔西南州委组织宣传部,具体负责考聘工作日常事务。
 
二、考聘原则及方法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春晖行动发展中心九级管理岗工作人员2名。详见《共青团黔西南州委2023年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
 
1.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共青团事业,并愿意长期在共青团岗位工作;
 
2.年龄在30岁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截止在2023年11月20日在职在编服务期满,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无违法犯罪记录;
 
9.其他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注: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共青团黔西南州委2023年面向全州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④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⑤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⑥录用或者聘用等文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共青团黔西南州委组织宣传部。
 
地址:贵州省兴义市黄草街道办沙井街10号(州体育公园篮球场旁),联系电话:0859-3120085。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共青团黔西南州委2023年面向全州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共青团黔西南州委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聘资格。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共青团黔西南州委给予取消或减少。
 
(五)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地点:共青团黔西南州委组织宣传部。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形式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对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分数×50%。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时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2.体检(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共青团黔西南州委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九、公示和审批调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共青团黔西南州委在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并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聘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无论进入考聘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共青团黔西南州委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共青团黔西南州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120085(共青团黔西南州委组织宣传部)
 
电子邮箱:gqtqxnzwzxb@163.com
 
监督电话:0859-3223430(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