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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工业大学校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4-03-05 10:24:42
  湖北工业大学校医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个人申请
 
  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hbut.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定于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1月1日(例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四、考核
 
  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考核。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并列均进入面试。如未达到规定面试入围比例,经学校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
 
  (二)面试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和心理测试分别由湖北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湖北工业大学校医院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测试依据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和症状自评量表。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校医院对其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时间不低于15天。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备案审批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hbu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或湖北工业大学医院网站(https://hospital.hbut.edu.cn/ )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招聘咨询电话:027-59750175(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
 
  027-59750839(湖北工业大学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27-59750034(湖北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北工业大学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