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巴彦乌兰移民新址污水处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全面提升扎赉特旗污水处理能力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扎赉特旗华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扎赉特旗巴彦乌兰移民新址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12人,工作地点为扎赉特旗巴彦乌兰移民新址污水处理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生源地为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或户籍地为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一定的体力劳动;
6.服从管理,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服从公司项目调整与调动,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7.能够接受倒班制(白班和夜班,三班倒),上一周休一周。
(二)岗位职责
1.通过培训能够熟悉设备原理、懂操作、会维修;具备故障判断能力和丰富处理经验;
2.按照设备运行规程,正确操作设备,确保设备安全;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以确保数据正确性;
3.按照污水处理管理流程、制度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污水处理日常数据申报、日常使用及管理工作;
4.按照作业计划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设备进行常规、特殊性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出现异常及时上报,以消除设备隐患;
5.站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6.遵守作业指导书中规定安全注意事项、遵守法律法规要求;
7.退役军人及有污水处理专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学历条件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
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出生时间以管档机构认定为准。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在试用期、服务期内的;
9.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采取线上(微信)报名方式,微信号13948208546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1份,并附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1张。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扫面件、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扫描件;(以word形式)
(3)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word形式)。
4.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时进行,由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会同扎赉特旗华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责。应聘人员应具备所要求的相关条件,扎赉特旗华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二)面试及相关要求
1.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24时身份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面试。考生现场抽签,以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以上者,按照总分排名顺序进入招聘程序的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以最后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
(二)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体检和考察有不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顺延补充。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试用期两个月)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二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继续签订续聘合同。
(三)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被聘用人员与扎赉特旗华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入职后巴彦乌兰移民新址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月薪3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由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二)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咨询电话:1559897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