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建立满足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创新编制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17〕59号)、《关于批转望江县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望政办秘〔2017〕23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望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望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人,招聘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等信息详见《望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岗位表》(附件1)。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望江县卫健系统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
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由望江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招聘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望江县中医医院网站、招聘现场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赴高校招聘工作组负责。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华佗楼三楼322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须填写《望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推荐证明、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实际情况。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提供材料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双向选择的方式,不设笔试环节,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该岗位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1)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现场通知考生。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以及业务知识、专业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签订聘用意向书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有效岗位数按1:1比例等额确定人员签订聘用意向书。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签订聘用意向书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参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2)体检时间: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告知。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的递补只进行一次。在体检考察结束后,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成绩,结合体检、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望江县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招聘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符合条件人员依据省编办《关于望江县中医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8〕264号)的相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新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五、工作纪律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及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6-7171390
联系人: 汪国振邮箱:286580225@qq.com
监督电话:县纪委驻县卫健委监察室 0556-7185039
望江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