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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安庆宿松县县级公立医院员额池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09:27:15

2024年宿松县县级公立医院员额池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宿松县县级公立医院周转池事业编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松编办(2018)30号)文件精神,经批准,现就2024年宿松县县级公立医院员额池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宿松县县级公立医院员额池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9名。其中县人民医院员额池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9名,县中医院员额池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详见附件1《2024年宿松县县级公立医院员额池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24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2021年及以前临床类毕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本县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员额池招聘工作由宿松县人民医院、宿松县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宿松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sxyy.com)和宿松县中医院网站(https://www.ssxzyy.cn)、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处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2)时间、地点:2024年6月3日—7日,报考宿松县人民医院将报名所需材料交至宿松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报考宿松县中医院将报名所需材料交至宿松县中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现场报名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亲笔填写的《2024年宿松县县级公立医院员额池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可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④近期免冠半身两寸照片2张。
 
⑤自荐材料1份。
 
2.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3)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统一组织考试。报考2401、2402、2403、2404、2412、2414、2415、2417、2418、2419、2420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2:1。其他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主要的相关知识(详见附件1),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4)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仍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三方协议)。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分别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不能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