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办法》规定,市委编委会同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202401039-202401043岗位:桐城市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202401044岗位:桐城市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12月(含)以前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除因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2024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初审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08:00--2024年7月19日17:00,报名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见《岗位表》。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在接受报名时,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工作按照公告中选调岗位设置的条件和要求从严把关。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纸质版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包含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奖励表彰等方面内容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鉴定材料;
(4)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市委编办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未提供有效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人数比例达不到2:1,相应核减或取消本次公开选调计划,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计划核减的,不予改报。资格复审工作贯穿此次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个人责任和单位审核把关责任。
(三)考试
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竞职演讲方式进行,演讲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比有效招聘岗位数多一人的人数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人选,不足规定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考察实行量化打分,考察总分为100分,考察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录取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0.6+考察得分×0.4。选调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有效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调入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面试得分和考察得分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法予以确定。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最终确定人选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按照考察人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还原单位。
四、有关事项
(一)调入人员凡涉及到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职称管理有关文件和调入单位的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6-6189370(桐城市委编办事业科)
0556-6130921(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56-6136505(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桐城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