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2023年4月20日起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hn.gov.cn/)及皖南医学院招聘会报名现场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2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研究生学历放宽到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4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
地点:皖南医学院南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二楼2010室 、皖南医学院招聘会现场(9:00至11:30)。
联系人:县医院钱老师 联系电话: 13635561586
县中医医院刘老师 13955641796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三张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到现场填写《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报。
本次校园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按实有报名专业人数开考。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40人,先加试笔试确定前40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面试时间均为12分钟,面试成绩当堂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3.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4.面试分值:满分100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在皖南医学院南区大学生就业中心一楼公示区、皖南医学院校园网公示面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相同,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hn.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正式签订合同。
2.同种岗位内具体岗位选择依据高分优先、自主选择的原则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现场抽签予以确定。
3.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本次校园公开招聘进入怀宁县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的人员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 29号)文件要求执行。
4.拟聘用人员至2023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皖南医学院网站、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怀宁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6-4648599 (怀宁县人民医院)
0556-4637760(怀宁县中医医院)
0556-4633730(怀宁县卫健委)
监督电话:0556-4632117(怀宁县纪委监察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人员岗位表.xlsx
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