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太湖县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老年学校(大学)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2〕1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98号)、《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经太湖县“老有所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对2023年太湖县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23年,我县老年学校(大学)招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从2022年聘用的特设岗位工作人员中择优选聘3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3名。主要面向老年学校(大学)开展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服务期1年(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社会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招聘工作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报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人员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到太湖县教育局职成民教股报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2.面试安排:符合审查条件报名人员于2023年9月16日9点至太湖县教育局参加面试,面试顺序随机抽签决定,重点了解初步人选的组织协调、综合素质、专业素养、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方面表现,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情况,经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工作需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4.确定人选: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重点考察情况,提请太湖县“老有所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助4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聘用人员在乡镇工作,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太湖县“老有所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湖县教育局职成民教股,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招聘工作重要事项,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太湖县纪委监委驻太湖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太湖县“老有所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最终决定。报名联系人:殷李宁 电话:18956936229
太湖县“老有所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