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92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hn.gov.cn/)、怀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hnpta.wisder.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0月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怀宁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怀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现场填写《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持中国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纪委监委现场监督,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
5.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笔试
考生在2023年10月21日下午15:0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
2023年10月22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笔试分值: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本次笔试不设最低分数线。
5.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2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5名(含5名)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4名(含4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面试分值
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面试成绩按100%计入考试总成绩:(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3)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
7.面试人员每人须缴纳面试费80元。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3)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执业资格取得早者优先,如仍相同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2.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怀宁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同种岗位内具体岗位选择依据高分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优先,若以上皆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现场抽签予以确定。
3.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聘期一般不低于三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宁县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6-4633730(县卫健委)
监督电话:0556-4632117(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怀宁县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