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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社区工作者招聘1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0 10:17:54

2024年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我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受吴家嘴、龙河等10个社区委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2024年五河县城关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事业;

 

(二)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含)至2006年5月(含)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心态良好,能适应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18个城市社区的常住居民(包括1.本人、父母或配偶中有一方户籍在城关镇城市社区的居民;2.户籍不在城关镇城市社区,但本人、父母或配偶在城关镇城市社区有商住房一年以上的居民)。

 

(六)如现任我县村“两委”成员和县级统一招聘的大学生村级工作者报考,须所在乡镇党委书面同意。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社区招考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将在五河县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wuhe.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2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四楼西会议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考资格审查表,并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在报名时考生需在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意见”栏签名。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房产证(非本人请携带相关证明)、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证明、党员证明等证件的原件,现场查阅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若2024101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则按照开考比例取足拟招聘名额后,将剩余名额调剂至另一岗位。

 

(3)报名须缴纳笔试费45元/科。

 

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者请于2024年5月2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及缴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

 

(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不指定教材及辅导用书。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部分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一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十、考核

 

根据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由五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二、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后备人才库

 

对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聘用人员后备人才库。自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启动公开招聘前,招聘岗位如有人员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依据相关程序,可按照应聘人员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办理录用手续。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放弃补录资格。

 

十三、工资待遇按照《蚌埠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蚌组通字〔2023〕4号)执行。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五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52-5022353 监督电话:0552-5022326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