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2022年城区相关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今年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选调部分教师到五河县城区学校任教。为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调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公开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计划公开选调初中教师20人,小学教师20人,幼儿园教师7人(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2019年9月及以前入编);男年龄5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6月(含)以后出生,女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6月(含)以后出生;
2、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须为幼儿园编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近两年(2020、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选调信息发布
选调信息在五河县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 7月11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直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本部园(青年圩广场南出口,城关镇浍河路114号)。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打印后贴上照片,另交2张同底1寸免冠彩照)、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不低于2:1,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低于2:1,相应调减(取消)该岗位选调人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
6、报名通过者请于2022年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0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学法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和相应学科基础知识。以上两科考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成绩的确定。《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6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无生上课。上课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报考的师资类别同学科按拟选调人数1:1比例,分别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同一师资类别、同一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若考生成绩仍然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综合成绩确定后,实行高分优先选择岗位的原则,即按报考同师资类别(学段)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选调岗位,同等分数以抽签方式定先后选择岗位顺序。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五河县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如出现被取消选调资格或弃岗人员,该学科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首场考试时需主动出示安康码、行程码、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
(二)外省来(返)五考生,请认真执行五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返五人员的疫情防控及隔离等相关要求。对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进行10天集中隔离。对发生疫情地区来五管控措施(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实行3天居家隔离+11天健康监测),因各地疫情情况随时发生变化,建议在返五前联系所在社区咨询。
(三)近10天在五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须出示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参加考试,在五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须出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五河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以本人首个参考科目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试当天仍为黄码、无码的考生,须出示48小时内五河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考点疫情防控副主考和医护人员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参加考试。
(五)笔试当天或笔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考生,经考点疫情防控副主考与医护人员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参加或继续笔试(允许笔试的,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引导至隔离考场)。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规定不得参加笔试:
1.“红码”考生;
2.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考生,或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
3.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以及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七)做好出行防控。考生须提前规划好赴考出行时间和路线,提前准备好口罩(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做到及时洗手和消毒。在外就餐、住宿的考生,务必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就餐、住宿场所,确保饮食和住宿安全。
(八)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在进入笔试考场时,须主动出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进入考点。考生考试期间进入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九)保持安全距离。请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不得在考试区域内滞留。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点学校各项防疫规定,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城区相关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2年城区相关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咨询电话:0552-232595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0552-2350059(县教体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2-5899025
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