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司法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公告
为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根据工作实际,五河县司法局拟在全市范围内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择优选择的原则招募志愿者。
二、招募岗位
本次招募2名志愿者,专业类型为法学类,服务地点为五河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心公益,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和志愿服务事业;
(三)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专科(含非全日制)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五)有从事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获得计算机或汉语言领域相关技能文书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因违法违规被取消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的。
四、服务范围
志愿者根据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提供下列服务:
(一)宣传法律、法规;
(二)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
(三)提供诉讼法律援助服务;
(四)提供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
(五)提供法律帮助服务;
(六)参与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七)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面试与考察
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本人具体面试事宜,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符合条件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五河县司法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服务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福利待遇
本次招募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补贴费用按100元/日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县法律援助中心签订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承诺书。根据志愿者的执业经历、拥有的资格证书、学历、在中心工作期限等分类确定每个工作日的补贴标准。具体为:专科学历按照130元/日标准发放补贴;本科学历按照150元/日标准发放补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者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按照180元/日标准发放补贴。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志愿者在中心服务的总年限,服务2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补贴标准增加10元/日,但增加额最高不超过20元/日。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募人员为志愿者,不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不承担“五险一金”等其他社保福利,服务上岗前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本次招募服务期至少一年,服务期满表现优秀者,可以延长服务时间。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将取消其志愿者身份。
(三)报名地址:五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康民路与龙河西路交叉口),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9月19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需本人现场递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2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郭继文 联系电话:0552-503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