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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亳州涡阳县城区遴选教师9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09:36:51

涡阳县2024年城区遴选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亳州市教育局 中共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教人【2020】12号)、《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委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亳州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亳教工委【2022】4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亳州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积分制遴选教师量化评分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涡阳县2024年城区遴选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遴选计划及条件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计划为99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全县财政供给的农村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三)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实绩突出,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在本县农村中小学入编5年及以上(2019年9月30日及以前)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含2022年9月30日及以前入编的本县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以上均以人社部门下文时间为准。
 
3.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 报考人员须具有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其中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近两年(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至今)任教经历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报考语文岗位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1983年8月5日(含)以后出生。
 
6. 师德考核及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遴选:
 
(1)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法律规定上访的;
 
(5)违反遴选纪律,弄虚作假的;
 
(6)2021年秋季开学至今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满工作量的;
 
(7)因工作不力、不能胜任被学校停课或被解除班主任及其他职务的;
 
(8)被举报反映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调查属实的;
 
(9)根据合同约定,未满服务期的;
 
(10)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遴选的情形。
 
三、遴选方式
 
采取积分制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遴选。按积分制评分与面试最终成绩分别占30%和70%合成总分(总分=积分制评分×30%+面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积分具体内容见附表。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通过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s://www.gy.gov.cn/XxgkContent/showList/779/98766/page_1.html)向社会发布。遴选过程各环节信息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积分
 
报考人员向学区(校)提交申请积分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证明原件,学区(校)按照程序审核、核算积分并公示。报考人员积分申报材料一人一档,由学区(校)统一密封存档备查(材料包括:申请积分证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遴选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8月5日9:00--8月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正确规范填写遴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拍照上传《涡阳县2024年城区遴选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JPG格式,大小300KB以下)。网上报名时未上传《报名表》或《报名表》签字、印章等内容不齐全、不规范、有涂改的,网上资格审查一律不予通过。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相一致。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由设岗单位对照遴选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于8月8日上午11: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8日上午11:00前可随时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8月8日上午11: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3.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面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8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收取面试费用。
 
5.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岗位取消、核减情况于8月9日上午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统一发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允许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报考人员可在8月 9日15:00-17:0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并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遴选公告中规定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打印《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2.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
 
3.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同时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涡阳县2024年城区遴选教师报名表》。
 
(3)《涡阳县2024年城区遴选教师积分制评分表》。
 
(4)《涡阳县2024年城区遴选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遴选人员登录报名后台自行打印)。
 
具体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通过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布。
 
若同一报考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达到33人及以上(含33人),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若同一报考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少于33人的,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现行课本内容,不指定具体版本。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总分(总分=积分制评分×30%+面试成绩×70%),按照与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为依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设岗单位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须2人以上,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遴选期间的表现,同时,考察根据遴选岗位的要求,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遴选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填写出考察结论。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遴选对象,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
 
遴选人员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办、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遴选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在岗位设置范围内,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不接受高职低聘人员视为放弃遴选资格。自调动文件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
 
五、有关事宜
 
(一)遴选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涡阳县2024年城区遴选教师工作全过程。参加遴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遴选的各项纪律规定,实事求是。凡因违纪违规、弄虚作假、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
 
(二) 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规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558-7220028(涡阳县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7217535(涡阳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7211160(涡阳县纪委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组)
 
0558-7222079(涡阳县教育纪检监察工委)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涡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涡阳县教育局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