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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池州市传媒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09:35:52
2024年池州市传媒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池州市传媒中心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共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 4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涉及“学历”“专业”有关具体事宜,本公告未明确的,按照“2024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3月1日发布,可登录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相关条款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1日起同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新闻网(http://www.chiznews.com)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4年4月13日16: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2024年4月13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4月15日18: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4月16日至4月17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东湖南路46号)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6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为120分。其中:2024301岗位和2024302岗位考核消息撰写(60分)、新闻评论撰写(60分);2024303岗位考核消息撰写(60分)、电视新闻编辑与制作(60分)。2024304岗位考核短视频报道策划方案拟定(60分)、短视频编辑与制作(60分)。
 
(2)笔试时间:
 
2024年4月27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4月25日至26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发布: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池州新闻网公布。
 
笔试设立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池州新闻网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2张2寸本人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2024301岗位和2024303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核验期内)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1、报考2024301岗位和2024302岗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2024303岗位和2024304岗位的考生,采用技能考核(现场摄像、编辑制作)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确定后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池州新闻网公布。
 
最终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合成,笔试、专业测试、最终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者最终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报考2024301岗位和2024302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报考2024303岗位和2024304的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将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新闻网公示7天。
 
2、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030648(市传媒中心人力资源部)
 
0566-202322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66-2088620(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传媒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