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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10:08:41

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雇员公告

 

为深化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开发区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赋能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岗位所需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面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聘职位
 
本次选聘为部门职员岗位6个(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东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聘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有志于从事开发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4.需3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5.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一楼党群工作部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3张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4)填报《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可登录东至县政府网和东至先锋网下载。
 
(三)资格审核
 
1.由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应聘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2.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考察环节。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领取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1.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根据选聘计划数和选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2.考察工作由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3.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聘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本职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决定拟选聘人选,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任(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雇员聘任手续,根据《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雇员薪酬管理办法》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级别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
 
0566—5296178(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
 
0566—5296176(大渡口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