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数
本次校园招聘岗位计划为4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 “28周岁以下”为“1994年3月14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cz2yuan.com)、皖南医学院等医学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建议优先选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19日17:00,报考人员将《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由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等报名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cz2yuanrs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报名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姓名+毕业院校”),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在皖南医学院招聘现场(皖南医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5室)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由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如因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视为自动放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收到“资格审查通过”的回复邮件后,视为资格审查合格。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结果。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校园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四)考试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及水平,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1日13:00皖南医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07、2012室。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办理报到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为其缴纳“五险一金”。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优先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五、其它事项
考试成绩、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信息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陆续公布。
本公告由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3217924
监督电话:0566-3217677
附件1:2023年度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