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凤阳县第二批“凤进青年”村级后备干部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凤阳县村干部队伍结构,充实村级后备干部力量,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实基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换届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皖组通字〔2022〕34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第二批“凤进青年”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选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凤阳县户籍或直系亲属、配偶为凤阳县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为“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最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现已在职的村(社区)“两委”干部。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村(社区)干部近亲属回避制度》所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凤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engyang.gov.cn/)、凤阳先锋网(http://www.fyxf.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以后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凤阳先锋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室(凤阳县人民政府4楼锦绣401)。
2. 报名所需材料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报名材料要求:
(1)《凤阳县第二批“凤进青年”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附件2)(二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必须相互衔接)。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实习期满后仍未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6)本地户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3. 应聘人员按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 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5.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在凤阳先锋网另行通知。
(三)面试
1. 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 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先锋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其中:应聘者身份为退役军人且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面试成绩加2分(加分人员信息情况将及时在凤阳先锋网站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如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不宜组织面试的,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资格的筛选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具体笔试相关组织情况另发补充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时,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联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及村干部任职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先锋网及相关媒体通知公示7天。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乡镇(街道)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如录用人员补入村“两委”干部队伍的,合同自行解除),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乡镇(街道)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对试用期不合格的或转正后工作不力的,依法解除合同,并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如招聘岗位因聘用人员辞职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等额递补,确保“凤进青年”队伍满招状态。
五、报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期间基本报酬比照村“两委”其他干部执行。正式聘用后,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由乡镇(街道)比照村“两委”其他干部自正式聘用开始发放绩效报酬。
聘用人员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聘用期内可经村“两委”换届选举或届中增补,进入村“两委”班子,全日制本科学历基本报酬按照凤办字【2024】1号文件工资标准执行。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有关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凤阳先锋网及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6720942(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0-6720393(凤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0550-2226681(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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