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皖东公证处招聘从事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人员公告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6名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质,热爱公证事业,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吃苦耐劳,具有创新、团队精神;
2.年龄在2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到24周岁;
3.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4.男性应有小型汽车驾驶证且具有两年以上驾龄,女性有小型汽车驾驶证且具有两年以上驾龄者优先录用;
5.具有法律专业,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或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涉嫌犯罪、受处分期间,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或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公证工作情形的。
三、工作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皖东公证处驻法院司法辅助工作中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8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不上班。
2.报名方式:因当前疫情环境影响,将进行线上招聘。应聘者通过邮箱发送个人简历到QQ邮箱:2371853953q.com,咨询电话:0550-3043165,通过初步线上筛选简历后,根据报名情况开展面试工作。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无违法犯罪证明(经面试合格拟聘用时提供)。
4.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报名人员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程序
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各岗位按不低于1:3比例进行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筛选确定聘用人员。
五、聘用上岗及聘后待遇
1.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工资由用工单位确定(基本工资4000元 +绩效工资+福利),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职位要求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负责人员的使用、考核及管理。合同期满人员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2.合同期内工资和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以及福利等”单位负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按时将经费划拨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以及福利等”。
六、相关事宜
本公告相关情况由滁州市皖东公证处负责解释。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