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情见《2023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25周岁以下”为1997年1月14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月14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1月5日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zsey.com)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的资格证书。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23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五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报名工作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
7、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答。
(三)考试方式
1.笔试
岗位代码20230105、20230106考《医学基础知识》;
岗位代码20230107考《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知识》;
岗位代码20230108考文字写作。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1月31日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另行通知,请报考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者等于岗位招聘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面试工作由第二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果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确定。由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3266。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3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