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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天长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特设岗位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17:33:59

滁州天长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特设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滁州天长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滁州天长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特设岗位工作人员4名(岗位要求见附件2)。不设报名人数比例要求,无人报考岗位自动取消。人员招聘采用初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试方式,由天长市铜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 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 身体健康;
 
6. 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7.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1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 现役军人;
 
4.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初试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2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50-2510020;报名地点: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6室(天长市广陵中路58号)。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完整的《滁州天长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1)及3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三)初试:初试方式、时间以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与公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根据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费用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长市人民政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和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导致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聘用
 
(一)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二)上岗工作。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生活补助。聘用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5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年合同到期后,不再发放生活补助及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50-7516016 (铜城镇纪委)。
 
本公告由天长市铜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0-7516015)。
 
请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以上电话。
 
 
 
天长市铜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