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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滁州明光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16:14:24

2023年明光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明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明光市公开招聘明光街道办事处、明东街道办事处社区专职工作者55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0月27日起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minggu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3年明光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报名时应具有明光市户籍或父母(配偶)为明光市户籍;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包含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明光市”(http://minggu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上午8:00至11月5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明光市”(http://mingguang.pzhl.net),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明光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7日17:00前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明光市”(http://mingguang.pzhl.net),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9日上午8:00-上午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两门考试时限均为90分钟,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星期日)上午。其中: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纸)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11月 17 日上午8:00至11月 18日23: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明光市。
 
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50%)与《综合应用能力》(占50%)合成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的形式和程序。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的合成。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天内在明光市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聘用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考生以上条件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相关街道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街道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明光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有关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8039813(市民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0-8157019(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