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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阜阳界首市人民医院引进研究生2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09:31:07

界首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引进研究生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公开引进各系列23个岗位研究生27名(详见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普通高等教育应届、历届研究生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引进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份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界首市域内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符合本公告引进条件的人员可在2024年1月19日17:30前报名。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高等院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报名。
 
(2)界首市人民医院东区行政楼五楼人事科现场报名。
 
(3)邮箱投递方式报名,邮箱地址:jssrmyyrsk@163.com,格式要求:以“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为邮件主题,填写《界首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表》作为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就业生推荐表(应届生)、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等相关材料扫描成一个PDF作为附件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照引进岗位及要求报名。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同岗位面试分数相同的当场另行组织加试,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界首市人民医院网站等和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聘期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符合纳入编制周转池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五、待遇
 
按医院同级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按照医院研究生待遇相关制度予以落实。
 
六、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992118(界首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
 
0558-4999328(界首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界首市人民医院
 
202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