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临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等规定,现就2022年度临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县政府同意,2022年度临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0名(见附件1),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26日起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www.linquan.gov.cn)等媒体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
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关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单,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临泉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linquan.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日9:00至8月6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2022年度临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度临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7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临泉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7日17:00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8日17:00前登录临泉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名缴费结束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2022年度临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等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星期六)上午(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8:30—10:0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10:00—11:3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8月18日9:00后登录临泉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临泉县。
考生须认真阅读《2022年度临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并填写《2022年度临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有关笔试疫情防控如有新的要求,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笔试成绩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占6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属于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请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城中南路193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405室,联系电话:0558-5390513)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 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 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2: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相关要求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须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应聘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人员须达到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合成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合成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选岗与聘用
依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依次选岗。选岗时迟到或未到的,取消高分优先选岗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县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临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陆续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信息。
本次临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8-6402178(县教育局)0558-5390513(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6402808(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0558-6519961(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临泉县教育局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2:2022年度临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3:2022年度临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