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0年,是一所以精神科、心理科、神经内科为特色,皖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设备先进、功能完善、医疗技术实力较雄厚、融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是安徽省精神卫生第一专科联盟单位,阜阳市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占地面积70000M²,现有职工500余人,其中中高级职称170余人。年门诊量13万余人次,年收治病人12000余人次。医院精神医学科是安徽省医疗卫生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是我市临床优先发展学科。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6〕11号)和《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2年度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青霉素类过敏史或皮试阳性者(仅限护理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
专科毕业生要求高中起点(以高中毕业证为准),并取得国家统招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第一起点学历须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毕业(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生须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
2. 毕业年限
①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2021、2020年历届本科毕业生;
③研究生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年龄
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4.执业或专业资格
①2020、2021年毕业的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麻醉学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②2020、2021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否则不予录用。
5.其他
①护理专业报考人员须具有在三级医院(已挂牌)实习经历(不少于8个月),并提供相应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
②因实际工作需要,护理专业报考人员要求身高不低于158cm。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fyrsks.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9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1.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书》和《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度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报名后,2022年11月30日16:00前可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2年11月3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每人交报名费45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2月1日上午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2月1日15: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考试;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没有符合改报条件的岗位,将退回其所缴纳的报名费。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2年12月7日9:00开始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阜阳市。
(三)笔试
笔试时间:
2022年12月11日(星期日)
上午 9:00- 11:00专业知识
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心理学、药学。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公示
考生的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左右在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对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的应考人员,我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人选。
(五)资格审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其中:
应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
历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护理专业毕业生除须按届别提供相应的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三级医院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满分100分。面试设立考官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待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通知。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专业测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同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正式报到时,拟聘人员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以上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等材料。
五、有关事宜
(一)联系方式
信息咨询:0558-2256852
监督举报:0558-2256809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