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23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优秀教师资源,畅通教师跨县域流动渠道,现将2023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对等引进原则。原则上原在城区学校的引进到城区学校,原在农村学校的引进到农村学校。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教师引进工作在中共临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中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不低于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4.已转正定级的现在编在职教师,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任务,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起算)、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起算)。
(二)优先条件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2016年以来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需提供证书、文件或公示网址),部属高校免费师范生,不受以上年龄、学历、区域、设岗限制,且引进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2.市级骨干教师、县名师、县学科带头人、2016以来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音乐、美术、幼儿教师、信息技术学科基本功评比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原在农村学校的可引进到城区学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工作操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填写《2023年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申报备案表》(附件1)一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上年度考核表及有关表彰、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
(1)受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下午5: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县教育局北楼105房间(临泉县前进东路302号)。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
1.引进岗位计划
原则上拟引进县外优秀教师93人(含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33人,统筹进行)。
按照学校编制余缺和亟缺学科状况,结合申请引进人员意愿,综合确定具体引进学校(学科)岗位,并于集中办理前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2.专业要求如下
(1)高中岗位,学历专业与设岗相符;
(2)初中岗位,学历专业与设岗要求:除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与设岗相符,其他学科限大文大理。
(3)小学岗位,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设岗相符。
(4)幼儿园岗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5)原高中教师可申请初中岗位,原高、初中教师可申请小学岗位。
(三)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如下: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上年度考核表及有关表彰、荣誉、获奖证书等;
2.转正定级情况(转正定级文件或转正定级审批表);
3.入编情况(聘用文件或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
4.工作表现(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共同进行。
(四)审批
1.拟引进人员填写《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审批(备案)表》(附件2)四份,流出地学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以公告要求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定岗。根据引进原则最终确定岗位,原则上定岗时间不迟于8月11日。
(1)申请人数在设岗数内的,直接定岗到校;
(2)申请人数超过设岗数时,属优先引进对象的,可先进行选岗,其余人员按教育教学实绩进行认定,分数高者优先选岗;仍并列的,采用面试或其他方式进行。剩余人员可二次申请到有空缺岗位学校。
3.定岗后。设岗学校对拟引进教师的身心状况及教育教学水平进行初步评估(原则上两周时间)。评估合格后方可办理后续引进手续;评估不合格的不予引进。
4.考察。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部门统一组织考察,主要采取实地查阅档案等方式。主要查阅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及政治表现情况、历年年度考核及入编情况、获奖情况等。
(五)确定拟引进人选
公示无异议,报县编委会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3963317
监督电话:0558-3961776
附件:
1.临泉县2023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申报备案表
2.临泉县2023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审批(备案)表
3.临泉县2023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综合认定细则
4.临泉县2023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考察备案表
中共临泉县委编办临泉县人社局
临泉县教育局临泉县财政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