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县域内教师交流,根据县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长编〔2011〕6号)《长丰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给予部分学校补充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自荐、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专业素质测试考核办法。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中小学选调62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本次选调面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2.选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聘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要求:男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高级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6年以上(2018年9月30日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工作的教师)。
6.普通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可报小学岗位(其中理化生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可报小学数学和科学岗位,政史地学科教师可报小学道德与法治和小学语文岗位);小学教师限报小学岗位。报考人员所报学科岗位须是所学专业或当年度任教学科(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任教学科以学校出具证明为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近三学年度,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或在教学检查及视导被通报批评、责令停课的,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违反师德师风被处理的;(2)学校未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3)设岗学校暂无报考人员职称岗位,而报考人员要求入选后须按自身现有职称兑现聘用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长丰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阶梯教室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从长丰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持《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自行选择所设岗位报名。《报名登记表》内容需经本单位审查确认,并由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学校公章。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县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和县委编办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专业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测试包括无生上课、教案设计二项。二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20分、上课8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专业素质测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初选人选。
(三)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示。
(四)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长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专业素质测试,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及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及所在学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报考人员报考信息需在学校进行公示。
3.学科教师富余学校应积极鼓励符合条件教师积极参加公开选调,促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
4.专业素质测试时间等相关工作安排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此方案未尽事宜由长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6688096
监督电话:0551-66671693 0551-66662313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