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庐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名额
共150名,其中幼教集团城区幼儿园43名,幼教集团乡镇幼儿园7名,乡镇幼儿园(含附属园、幼教点,下同)10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1日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我县现在编在聘教师;
7.我县幼儿园在编在聘教师或我县幼教集团招聘的在聘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自主择园、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陆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9:00至7月25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7月26日16:00前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22年7月27日12:00前通过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在线缴纳面试费用,逾期未缴纳面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实际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N+1”比例方可开考(N为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的,将按程序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已缴费人员,可在2022年7月27日14:3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面试费用。
(二)考试
各岗位实际缴纳面试费用的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30人的,则组织报考该岗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笔试取岗位前30名参加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需要组织笔试的,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现场缴纳笔试报名费45元/科。《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笔试后未能入围面试的已缴费人员,退回所收面试费用。
面试对象于2022年7月29日登陆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报考者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总成绩100分,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无生上课,时间10分钟,占总成绩的50%;第二部分为专业知识答辩,时间5分钟,占总成绩的30%;第三部分为才艺展示(粉笔简笔画、钢琴弹唱任选一样),时间5分钟,占总成绩的20%。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布考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围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无生上课、专业知识答辩、才艺展示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取舍(下同)。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确定(须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
2.入围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属已申请教师资格证且已认定通过正在公示、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教师资格证书层次、学科以及“认定通过,公示期为2022年X月X日至X月X日,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为体检对象,现场发放《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体检机构由庐江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选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
(六)自主择园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拟聘用人员开展自主择园。
入围考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自主择园。自主择园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园。对不按时参加择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园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若因考生考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聘用与待遇
1.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不入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县幼教集团(镇中心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庐政办〔2021〕43号标准执行。
3.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聘用)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其它
(一)咨询电话
0551-87338900、82567756(庐江县教体局)
(二)监督电话
0551-82563317(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三)网站查询
招聘公告及其他相关事项查询网站: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www.lj.gov.cn)
七、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庐江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