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总工会补充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合肥市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经庐江县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补充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县户籍或配偶具有我县户籍;
2.现在我县工作或配偶现在我县工作;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到我县。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2.热爱工会事业,愿意从事工会工作,并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能力;
3.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的“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某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10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
报名材料:
1.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并提供1寸免冠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配偶具有我县户籍身份报名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现在我县工作或配偶现在我县工作报名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夫妻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总工会会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缴纳笔试报名费每人每科45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N+1”的比例方可开考(N为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劳动法》、《工会法》)、人文、管理等常识,公文写作知识等,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等有关事宜详见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公告。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经查分环节后,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人,《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执行。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须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总工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由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形成考察材料。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产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并将相关情况报市总工会备案。
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其资格。
招聘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六)工资待遇
在聘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市总《关于调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待遇的通知》(合工办〔2018〕1号)文件规定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防疫要求
1.请考生提前申领“安康码”,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所有考生在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进入相关场所时,需进行安康码、行程卡“二码”联查,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3.考前7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并提供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考前7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提供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考前7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对于符合本地防疫政策的省外考生,施行“两次核酸检测”的防疫举措,即持有抵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庐后、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建议省外低风险地区考生在考前3天来庐,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况;同时减少社交活动,不聚集、聚餐、聚会等,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6.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试考点,进入考点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安康码和行程码“二码”联查以及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扫码显示为绿码、体温正常、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除身份核验、就餐、面试答题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始终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口罩弄湿或弄脏后,需要及时更换。
8.所有考生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作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等任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招聘工作由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受委托组织考试考务工作,县纪委监委驻县总工会、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0551-87309001(庐江县总工会)
(二)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12016(庐江县人社局)
(三)监督电话
0551-87337317(县纪委监委驻县总工会纪检监察组)
0551-87332211(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四)其他
本公告由县总工会负责解释,涉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未尽事宜由县总工会研究确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庐江县总工会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