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2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县域内教师交流,根据县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长编〔2011〕6号)《长丰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需要,经县研究同意,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给予部分学校补充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自荐、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专业素质测试考核办法。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小学选调98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本次选调面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2.选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聘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要求:男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张祠中学、造甲中学、左店中学、罗塘中学教师不受限制。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6学年以上(2016年9月30日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工作的教师)。
6.普通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可报小学岗位(其中理化生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可报小学数学和科学岗位,政史地学科教师可报小学道德与法治和小学语文岗位);小学教师限报小学岗位。报考人员所报学科岗位须是所学专业或当年度任教学科(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任教学科以学校出具证明为准)。
7.近三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定等次(含不合格)或在教学检查及视导被通报批评、责令停课的;(2)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3)违反师德师风被处理的;(4)学校未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5)设岗学校暂无报考人员职称岗位,而报考人员要求入选后须按自身现有职称兑现聘用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长丰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从长丰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长丰县2022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持《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自行选择所设岗位报名。《报名登记表》内容需经本单位审查确认,并由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学校公章。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县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和县委编办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专业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测试包括无生上课、教案设计二项。二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20分、上课8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专业素质测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初选人选。
(三)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示。
(四)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长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专业素质测试,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及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及所在学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报考人员报考信息需在学校进行公示。
3.报考人员所在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时,须充分考虑本校学科教师富余情况。学科教师富余学校应鼓励符合条件教师积极参加公开选调,促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
4.专业素质测试时间等相关工作安排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申领“安康码”,现场报名和专业素质测试当天安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测试室内考生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报名参加报名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报名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此方案未尽事宜由长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6671331 0551-66688096
监督电话:0551-66671693 0551-66662313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3日
长丰县2022年中小学学科教师公开选调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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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计划数 |
备注 |
小学语文(A) |
12 |
包括双墩中心校12人 |
小学语文(B) |
13 |
包括双凤中心校9人、岗集中心校4人 |
小学语文(C) |
10 |
包括安师大附属长丰下塘实验学校3人、实验小学2人、长师附小2人、合肥师范附小长丰分校3人 |
小学数学 |
17 |
包括双墩中心校6人、双凤中心校3人、岗集中心校3人、梅冲湖学校1人、安师大附属长丰下塘实验学校2人、合肥师范附小长丰分校2人 |
小学道德与法治 |
1 |
包括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长丰分校1人 |
小学英语 |
5 |
包括双墩中心校4人、上师大附属合肥实验学校1人 |
小学音乐 |
3 |
包括双墩中心校2人、合肥师范附小长丰分校1人 |
小学体育 |
7 |
包括双凤中心校3人、双墩中心校2人、梅冲湖学校1人、合肥师范附小长丰分校1人 |
小学美术 |
3 |
包括双墩中心校2人、合肥师范附小长丰分校1人 |
小学科学 |
2 |
包括梅冲湖学校1人、合肥师范附小长丰分校1人 |
初中语文 |
6 |
包括梅冲湖学校1人、世纪城初中3人、上师大附属合肥实验学校2人 |
初中数学 |
4 |
包括梅冲湖学校2人、世纪城初中2人 |
初中道德与法治 |
4 |
包括梅冲湖学校1人、世纪城初中2人、上师大附属合肥实验学校1人 |
初中历史 |
3 |
包括世纪城初中2人、上师大附属合肥实验学校1人 |
初中物理 |
1 |
包括上师大附属合肥实验学校1人 |
初中英语 |
4 |
包括世纪城初中3人、上师大附属合肥实验学校1人 |
初中体育 |
3 |
包括梅冲湖学校1人、世纪城初中1人、上师大附属合肥实验学校1人 |
长丰县2022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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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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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政治面貌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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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学历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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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 |
报考 学段 |
报考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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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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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
起止年月 |
在何处学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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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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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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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论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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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长丰县2022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专业测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长丰县2022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专业测试将于近期进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请考生提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建议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考生尽快完成接种。
2.考生要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
(1)考前7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并提供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7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风险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提供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3)考前7天有疫情重点关注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居家检测,并提供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4)考前7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对于符合本地防疫政策的省外考生,施行“两次核酸检测”的防疫举措,即持有抵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肥后、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建议省外低风险地区考生在考前3天来肥,抵肥后落实3天2检(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面试的情况;同时减少社交活动,不聚集、聚餐、聚会等,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5.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考点入口处设置测温、扫码,只有提供安康码、14天内行程码“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严格使用含酒精的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6.考前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7.面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考生应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填写《异常症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经现场医务人员检查排除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面试。
8.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面试期间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需及时更换。并始终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9.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其密接;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经现场防疫人员确认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有异常症状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
10.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由于当前省内外疫情形势的严峻复杂和不确定性,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呈动态调整,具体考前疫情防控政策以合肥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12.所有考生须现场提交考前10天健康监测登记表暨健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