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内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经瑶海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面向瑶海区事业单位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瑶海区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 |
咨询电话 |
|||
专 业 |
学 历 |
年 龄 |
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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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 |
22081501 |
1 |
法学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1.中共党员; 2.三年以上基层街镇工作经验 |
64499978 |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较好地履行各项工作。
2.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条件”中如“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4.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一)发布公告
2022年8月17日发布选调公告。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岗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本次区内选调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9:00至8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附件:《瑶海区2022年区内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5楼)。
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底照片两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截止后,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远创人才网网站上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3个工作日在远创人才网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主考官打分成绩高低进行取舍。
(五)体检、考察
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民宗局统一组织实施。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1.公示。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因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期满放弃产生空缺名额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2.录用。公示期满且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它
(一)咨询电话:
0551-64499978(区民宗局)
0551-64496082(区人社局)
0551-67102637/13033087751(远创人才网)
(二)监督电话:0551-64497758
(三)查询网站:
远创人才网:(http://www.18jobs.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招考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瑶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予以公告。
瑶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