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教研室2022年公开遴选专职教研员公告
为补充县教研室教研员队伍,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遴选专职教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共遴选2名专职教研员,分别为中学英语学科1名、中学信息技术学科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兼职教研员、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与报考学科一致的中学教师资格。
6.具有5年(计算到2022年8月31日,下同)及以上报考学科一线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
7.现聘任在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
(二)基本业绩条件(满足下列3项中的任意2项条件)(教研室意见满足任一项)
1.有较高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在课堂教学比赛(含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大赛)、教学论文、课件、微课、信息技术展示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活动中曾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2.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课题组前三名成员)完成一项县级及以上已结题教育科学规划(含电教)课题。
3.获得庐江名师及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遴选条件的;
(2)正在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近五年内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并受处理的;
(4)近五年内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5)经政府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
(7)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它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经学校同意,自愿报名,个人上报材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赋分、考察、确定遴选对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填写《庐江县2022年公开遴选专职教研员报名表》(具体样式见附件1)。
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完职中、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具体样式见附件2);符合报考条件中的证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 - 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科(县教体局2203室)。
4.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即为考核赋分对象。
考核赋分对象与遴选计划数须达到2:1的比例,不足规定报考比例的,取消该学科遴选计划。
(二)考核赋分
考核赋分总分为100分,符合基本业绩条件赋60分,超过基本条件的组织专家考核组按以下标准进行赋分:
1.教研类。教学论文、课件、微课、信息技术展示等比赛市级二等奖按1分/次赋分、省级三等奖及市级一等奖按2分/次赋分,省级二等奖及国家三等奖按3分/次赋分,省级一等奖及国家二等奖按4分/次赋分,国家一等奖按5分/次赋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10分,同一作品按最高等次赋分1次。
2.课堂教学类。课堂教学(含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大赛)比赛市级二等奖按3分/次赋分、省级三等奖及市级一等奖按5分/次赋分,省级二等奖按7分/次赋分,省级一等奖按9分/次赋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10分,同一赛次按最高等次赋分1次。
3.课题研究类。已结题教育科学规划(含电教)课题主持人,市级按3分/项赋分,省级按4分/项赋分;主要成员(课题组前三名成员)市级按2分/项赋分,省级按3分/项赋分。国家级子课题按省级赋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5分。
4.综合成绩类。市级骨干教师按3分/项赋分,市级学科带头人按5分/项赋分,市级拔尖人才、政府特殊津贴、教坛新星等按7分/项赋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三)考察
根据各学科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依考核赋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考核赋分总成绩相同的,依次取课堂教学类、综合成绩类、教研类、课题研究类考核赋分成绩高的。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遴选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在岗履职情况、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成绩等。重点查考察教育教学水平或教学科研能力水平、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核查。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选,经县教体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确定1名遴选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调动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情况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遴选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县教研室重新办理合同聘用手续。选调人员须在新聘用单位空缺岗位内办理岗位聘任,无空缺岗位的,低聘至相应空缺岗位。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主动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考核赋分的考生中按同学科考核赋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考生在现场报名、考察等环节,均应遵守我县当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六、工作监督
遴选工作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遴选考试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负责人,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38900、87323819(县教体局)
0551—87312016、8733201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2563317(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0551—87332211(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