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科研院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合肥工业大学科研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质量体系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3.理学、工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5日后出生)。
三、工作内容
1.学校科研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及军工科研资质的申请、维护及管理;
2.学校军工科研资质的政策解读;
3.学校军工科研资质的宣贯及培训。
四、招聘程序
1.申请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应聘人员简历表》(科研院)(见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科研院)(见附件2),连同报名资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hfutrskzp@hfut.edu.cn。邮件名称请以“姓名-科研院”格式发送;附件请以“姓名—简历表”、“姓名—登记表”、“姓名—报名资料”分别命名后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压缩。
(3)报名资料①一段不超过3分钟自我介绍视频(其中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验、获奖情况、业绩成果、特长技能、报考该岗位的胜任理由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视频须为MP4格式,不超过200M,人物面部五官清晰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③其他各类证书扫描件。
2.资格初选
根据招聘条件和个人提供的材料,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10: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进入考核人员主动放弃考核资格,则不递补),不足10: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小于3:1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
3.考核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未按时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录用、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有数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公示前拟录用者放弃资格,将依据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按校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绩效标准参照编制内同职级人员执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五、其他说明
1.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在原单位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不予认可,需参加我校举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六、联系方式
科研院电话:0551-62901124
人事处电话:0551-62903658
人事处 科研院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