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瑶海区委、区政府同意和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瑶海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选调条件(资格、荣誉称号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本次共选调优秀教师30名,其中中学14名,小学16名。具体岗位及学科见《合肥市瑶海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学科计划表》(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在编在岗且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选调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调语文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
(二)资质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且获奖学科和参加选调学科一致:
1.中小学特级教师。
2.省级教坛新星。
3.地市级教坛新星或学科带头人。
4.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5.教育类博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瑶海区管理的在编教师;
2.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参加选调人员于2023年7月27日-8月2日网上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报名表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⑥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⑦证书清单⑧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按照顺序一项一页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选调单位+选调学科”,请于8月2日23:00前发送至邮箱:yhjyrszp@126.com。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该学科、专业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可进行选调;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4日上午9:00--12:00,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阶段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并在瑶海区教体局网站上公示。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携带报名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进入正式面试考核人选。
(三)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考核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瑶海区教体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瑶海区教体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本次选调人员纳入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选调程序结束后,聘用人员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调动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选调人员工资薪酬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4.选调人员须在瑶海区服务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区外教师招聘等各类考试。
五、其它
(一)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4490192(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三)查询网站: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网
https://www.hfyaohai.gov.cn/yhqjytyj/index.html
附件: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