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安徽 > 合肥

报名入口

2023年安徽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调教研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5 09:18:48
  2023年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调教研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面向合肥城区的市属学校选调教研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学英语教研员1名、综合教研员1名。岗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合肥城区的市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efei.gov.cn/)发布选调公告及岗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选调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学校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遴选。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所在学校审核。所在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现实表现,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word版和pdf版)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和个人业绩材料(教学成绩、教科研成果)等扫描以1个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格式:选调+选调岗位+姓名+所在学校+手机号码)发至邮箱hezzrsc@163.com。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16日,逾期未报名的,将不再接收。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照公开遴选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进入比选择优和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三)选调办法
 
  采取比选择优和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比选择优和面试答辩按4:6比例计入总分。
 
  1.比选择优。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初选小组,根据提交材料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满分100分,按40%权重计入总分。每个岗位分数前2名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教学法演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岗位适配程度。由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按60%的权重计入总分。
 
  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以上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职位适应度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综合分析考察对象各方面表现,做出客观公正评价,研究提出各岗位建议人选。若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岗位,将按排序有效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提请市教育局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和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63505251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63505156
 
 
 
  合肥市教育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