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肥西县供销社招聘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基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供销社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9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本县现有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详见《2023年肥西县供销社招聘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点击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即可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9:00至2023年9月25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023年9月26日16:00前登录上述栏目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27日16:00前登录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个人中心”,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含报名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笔试费(含报名费)45元/人。
4.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4日9:00从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招聘公告下方“个人中心”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应试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为准。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
(1)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
(8)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处理、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5:5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到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同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不超过2次。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手续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工资29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内基础工资3600元/月,其他福利待遇和绩效奖励按所在基层供销社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并给聘用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六、其它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咨询电话:0551-62565662(县供销社)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报名平台电话:0551-68851060/6885104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
特此公告
肥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