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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淮北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0:44:36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濉溪县农业科研试验站主要从事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作物育种技术研究、新品种选育、试验、示范及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研究等,是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招录应届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5名。现将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的类别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和科研能力;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6.应在2024年7月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

招录专业

学历

年龄

招聘人数

濉溪县农业科研试验站专业技术岗

作物遗传育种、

农艺与种业(小麦、玉米、大豆育种及栽培方向)、

作物生物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5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推荐表、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报名地点: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朝阳楼 202 会议室、安徽科技学院东办公楼一层112室(农学院会议室)
 
报名时间:安徽农业大学2024年4月15日15:00—17:00
 
安徽科技学院2024年4月16日15:00—17:00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写《濉溪县农业科研试验站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超过1:3达不到1:6的,全部进入面试;超过1:6的,先比选再进入面试。凡弄虚作假、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面试地点、时间及形式
 
面试地点及时间: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参加面试人员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的顺序确定。面试满分分值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本人宣布。
 
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参加面试。本次面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人选确定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科研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及表现。
 
(四)公示
 
1.公示
 
综合考虑考生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濉溪县人民政府(www.sxx.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
 
3.本次校园招聘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待遇保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一经聘用,除按规定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须在本单位服务期满五年方可流动。
 
四、其他事项
 
(一)比选时以留濉意愿和奖惩情况等要素作为重要参考。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561-6088399、0561-6082430
 
考务咨询:0561-6088399
 
监督电话:0561-6079011
 
 
濉溪县2024年校园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