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淮北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设定的最低控制合格分数均含政策性加分。具体人员名单见《淮北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一)市直单位岗位(不含教育系统)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岗位代码0201001—0201008,0201027—0201080的考生,到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参加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61-3050610;
(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岗位代码0201009—0201026的考生,到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综合楼12楼党员活动室(淮北市烈山区太山路一号)参加资格复审,联系电话:18158916667;
(三)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岗位代码0201081—0201095的考生,到淮北职业技术学院相山校区教学楼二楼会议室(淮北市相山区相阳路146号,从学校西门进)参加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61- 3119961;
(四)相山区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岗位代码0202001—0202008的考生,到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左拐202室(淮北市孟山北路85号相山区政府大门以北50米,原相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北侧)参加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561-3193192;
(五)杜集区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岗位代码0203001—0203004的考生,到杜集区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1楼(淮北市开渠西路58号杜集区人民政府对面,公交22路到杜集区政府站下)参加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61-3091991。
(六)烈山区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岗位代码0204001—0204014的考生,到烈山政务新区(淮北市沱河东路科创大厦2楼,公交105路、109路、27路到烈山政务新区站下)参加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61-4685853。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条件和相关材料,对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以及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一)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同时提交个人《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附件2)。
(二)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11日9:00—23:00,登陆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完成缴费的即视为资格复审确认成功,取得专业测试资格,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专业测试及《专业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北先锋网、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畅通。
四、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一律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附件:1.淮北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