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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博物馆)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09:59:18

2024年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博物馆)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强县战略,加强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博物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寿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寿人社秘﹝2024﹞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经中共寿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寿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组研究同意,组织实施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坚持突出重点、专业对口、急需实用、注重实绩。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博物馆)计划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寿县国投大厦五楼536室。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应提供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2024年《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寿县博物馆)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
 
5.属于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6.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后发放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寿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寿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寿县县委组织部、寿县县委编办、寿县财政局配合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为确保用人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在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寿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应聘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寿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4-4025775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4-4022406 (寿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