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霍山县公招办)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huoshan.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网站: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三)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要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3月18日至3月22日期间,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查看。
5.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2024年度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综合管理类等4个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细分为“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医学技术岗位”3个小类)。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
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
1.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岗位设定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中,报考0903034-0903051对应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3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低于60分的(其中,报考0903034-0903051对应岗位的放宽到55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设定的最低控制合格分数均含加分。
(四)加分政策
1.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于3月30日14:30-17:30期间,携带笔试准考证、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6室(联系电话:0564-5027576)申报加分事宜。
2.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霍山县公招办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每科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综合应用能力》按3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3)合成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具体详见附件2有关问题解答)。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霍山县公招办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80元。
八、合成总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按3:3:4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3+专业测试成绩×0.4,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试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霍山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具备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按本公告(含附件)设定的岗位层级起聘。本公告(含附件)没有特别说明的,均按初级起聘。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霍山县公招办负责解释。
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登陆“霍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64-5027576(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564-5022427(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