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2023年城区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批准,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48名(初中11名、小学22名、幼儿园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学科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学科选调计划数。
二、选调对象
1.初中学段面向符合条件的全县城乡学校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选调。
2.小学学段面向符合条件的全县农村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选调。
3.幼儿园面向符合条件的全县农村在编在岗幼儿园教师选调;符合条件的全县城乡学校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小学教师亦可报考。
4.外县调入教师按本公告报名条件4执行。
三、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优良,2020至2022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选调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初中教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以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准。
小学教师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学科专业不限,且2020年秋学期以来一直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
幼儿园教师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转岗培训合格)。
4.农村教师报考需在乡镇工作(城区学校上挂锻炼经历计入农村工作时间)满5年(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下同),即2018年9月1日及以前入职;外县调入教师县内外工作累计满5周年以上,且在县内农村中小学工作满2周年以上(2021年秋学期及以前调入)方可报考。城区教师(含县外调入)报考需在我县工作满2年,即2021年9月1日及以前入职或调入。
在县内有工作调动情形的,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还需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方可报考,即2021年9月1日及以前调入现单位。
5.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公告
在霍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ahhuoshan.gov.cn)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 7月17日-1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
(3)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证件照片3张,《霍山县2023年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并自行下载填写)。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选调方式
选调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组织命题、面试、确定选调人选等工作。
六、 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
报考人员于7月21日下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须知。
2.面试地点:霍山职业学校(慎行楼)
3.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选调教师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报考人员在60分钟内按照抽签确定的课题撰写教学设计(课题由各学科第一位面试人员抽签确定),然后进行无生上课,上课时间为15分钟。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报考人员的上课效果进行现场打分。
(3)报考人员备课教材由考点提供,各学科所用教材及版本见附件2。
七、确定选调人选及岗位
1.根据面试分数,按学科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调人选,其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凡被确定为选调人选的,一律不得放弃,须按时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且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取消资格而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同等分数,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同等分数、同等学历,入伍时间早的优先。若考生第一学历、入伍时间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3.选调人选根据选调岗位安排,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选调岗位计划表见附件3)。
4.因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限制,选调教师所到学校如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报名时个人需签订承诺书)。
八、监督举报电话
霍山县人社局 0564—5027576
霍山县教育局 0564—5229936
霍山县教育局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