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共霍山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学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师系统公开选调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教学人员(事业)3名。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试讲)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教学人员(事业)3名。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为本县范围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 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含)以后出生,其中省市级教坛新星报考231202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中共霍山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学人员岗位计划表》;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对工作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2023年中共霍山县委党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信息通过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考者需提交的材料:经本人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行考试。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核销选调计划。
(四)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231201岗位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计算机及信息化知识。
231202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态台风和教学水平,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学技巧能力、课件制作能力等。如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于试讲前加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并按加试成绩排名,取前10位进入试讲,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确定为试讲人选(加试方案另见县政府网站通知)。加试成绩仅作为入围试讲人选依据,不计入考试成绩。
笔试、试讲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在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231201岗位按笔试客观题成绩高低、231202岗位按试讲主考官评分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品德、实际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中共霍山县委党校、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霍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人员条件由中共霍山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4-5022076(中共霍山县委党校办公室)
0564-5027576(霍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0564-5022427(霍山县纪委监委)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