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当涂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调幼儿教师公告
为满足当涂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办学需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幼儿园选调教师到城区公办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
选调计划数合计13名,分别为姑孰幼儿总园5名,碧桂园映月台4名,翡翠天域幼儿园4名。
三、报考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师风优良;
2.报考人员必须是当涂县农村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在岗人事代理及劳务派遣幼儿教师;
3.在当涂县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满3年及以上(以签订人事代理、劳务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计算到2024年9月30日为止);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处分期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当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本次选调公告、报名、考试、公示、调动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开发布。网址:https://www.dangtu.gov.cn/xwzx/gsgg/index.html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元月24日—元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人事股111室;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中心学校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024年当涂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调幼儿教师报名表》、业绩评价得分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评价材料需入围面试后提交)。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三)业绩评价
1.近6年来(2018年9月1日至2024年元月26日,以证书日期为准,下同)获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称号分别得市级1分、县级0.5分;获县优秀班集体得0.5分。以上得分因素只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得分。
2.近6年来获得省、市教坛新星称号分别得1.5分、1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称号分别得1分、0.5分,县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称号得0.25分。以上得分因素只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得分。
3.近6年以来各类教育教学比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分、0.5分、0.2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0.5分、0.25分、0.125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0.25分、0.125分、0.05分,同一奖项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得分。(提供证书须为学前教育教学类本人获奖)。
以上三项得分累计不超过2分,超过按2分计算。
业绩评价得分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分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内容等。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采用无生上课方式,现场备课、上课。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5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面试人员提前40分钟备课。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笔试得分×0.3+面试得分×0.7+业绩评价得分
(六)公示聘用
按所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选调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拟选调对象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序,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择园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选调过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555-6748031、0555-6748030(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40077(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当涂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