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马鞍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马机编办(2019)66号)要求根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马机编办〔2019〕66号),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学历、专业等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计划表》中的“55周岁及以下”为“1967年10月25日(含)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校路101号(佳山公园内)。
3. 报名者须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原件或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3)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 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6. 所有报名资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马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
(三)综合面试
由市人防办组织综合面试,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体检标准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信用状况等方面表现。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对总成绩后一位的递进,进行体检、考察,以此类推。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无异议,履行聘用手续,安排上岗。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文件规定,招聘的聘用人员由马鞍山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对招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
招聘人员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期限一般3年。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待遇参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编办制定的聘用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执行。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马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名咨询:0555-8216355
监督举报:0555-8216050
马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