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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财经大学思政课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17:13:47

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度思政课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安徽财经大学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的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涉及年龄计算问题的以此类推。
 
2.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所有应聘者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普通本科学院学报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人(限排名前五);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限排名第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1.登录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招聘网站(http://rsc.aufe.edu.cn/)通过左下角人才招聘系统平台注册报名(建议使用IE浏览器,其中个人简历信息输入中“学历学位”这一项信息请考生务必从本(专)科阶段起填);
 
2.请务必在招聘系统中的“简历附件”中提交本人的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党员证明;④学术论文(中文期刊提供论文原件,外文期刊提供论文原件及有国家一级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以及竞赛获奖证书。
 
3.特别提醒:请在招聘系统中完成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完善简历后,再从网页左上方进入“社会招聘”选择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在“我应聘的职位”中查看到应聘岗位信息则应聘流程完成。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招聘系统相关信息,不按要求填写信息者不予初审。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名单预计于5月15日在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请在名单公布之日起至次日上午11:00前以邮件形式确认参加考试,邮箱地址:acrsczp@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参加招聘考试),未按要求发送邮件的视同自愿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或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6)1寸免冠近照一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以上1-5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参加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笔试、试讲和教学科研业绩的考核方式,笔试占比40%,试讲占比50%,教学科研业绩占比1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时间为5月20日(周一)。
 
笔试人员可于5月20日(周一)后登录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试讲通知。
 
2.试讲
 
根据岗位招聘职数,从同职位参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不足9人的,全部进入面试考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初步定于5月21日(周二)开始,学校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试讲考核专家组。试讲成绩当场评定与公布。为保证招聘人员质量,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3.教学科研业绩
 
教学科研业绩计算依据参照《安徽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主体岗位积分表》,其中论文限本人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教学科研业绩采取赋分法,计算公式如下:应聘人教学科研业绩=应聘人教学科研业绩积分÷应聘候选人最高科研业绩积分×100。
 
(四)拟聘人员名单确定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最后一名综合考核成绩如有并列,以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等额上报学校审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如综合考核成绩并列,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七)签约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内录用,按有关政策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职业年金。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一)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1171;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2-3175976。
 
特此公告。
 
 
安徽财经大学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