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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5 13:27:01

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招聘公告

 

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系安徽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建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合肥),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及产地环境质量检验检测工作职能。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检测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

检测人员A岗(食用林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方向)1人

检测人员B岗(食用林产品及产地环境无机污染物检测方向)1人

2.招聘要求:

(1)专业要求:

分析化学、应用化学、食品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质量检测、食品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药物分析。

(2)掌握检测仪器操作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其它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能够服从安排出差到野外采样。

三、岗位待遇

受聘后其工资待遇按本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安徽省林业局网站(http://www.forestry.gov.cn/)、合肥人才网(www.hfrc.cn)和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网站(www.ahifdc.org.cn)发布。

2.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有意者请将下列材料(①报名表(附件一);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大学成绩单的复印件;③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个人业务工作小结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一并发至邮箱739745310@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林检中心”。不可重复投递,多次投递以第一次投递材料为准。

3.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保持报名表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

4.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动手操作能力。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技能操作人选。参加技能操作的人员名单、技能操作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集中采取问题式面试,由中心事先拟订若干问题对面试人员进行发问,主要考察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6.结果公示。根据总成绩(技能操作占60%、面试占4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操成绩得分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并在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网站上公示。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7.资格复审。中心人事部门根据公示名单通知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等额递补并公示。

8. 政审和体检。政审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对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有递补情况,将再进行公示;如无递补情况,不再进行公示。

9.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与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由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省林业局人事处、机关党委予以指导,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18655102292,0551-65710999-6112

监督电话:0551-65710999-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