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主管 部门 (招聘 人数) |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拟聘 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
省 水 利 厅 (6人) |
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专业技术 |
2023050 |
1 |
水利工程、 土木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研究方向为水利或建筑材料,本科专业须是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或复合材料与工程,适合男性 |
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专业技术 |
2023051 |
1 |
水利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
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专业技术 |
2023052 |
1 |
水文学及水资源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高级工程师 |
|
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专业技术 |
2023053 |
1 |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农业水土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
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专业技术 |
2023054 |
1 |
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
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专业技术 |
2023055 |
1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研究生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博士研究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报名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水利厅和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报名人员请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论文、研究课题及成果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49917878@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由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进行初审,并对符合岗位要求和实际需要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地点在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被审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如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每人面试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判断、解决问题以及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评判,面试满分100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官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 每个考官组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3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水利厅网站和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安徽省水利厅初核后,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水利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纪委监委驻安徽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教育处许浒 0551-65772216
监督电话:
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0551-62128092
安徽省水利厅人事处 0551-62128408
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监察室 0551-65776836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