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关于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的公告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聘用相关工作的通知》(科研处〔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
二、基本条件
1.一般为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原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优先;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四、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16日;未招满岗位可长期招聘,直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发送用人单位(学科、平台、项目组)招聘负责人指定招聘邮箱或咨询招聘负责人,详见附件。
3.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二)选聘
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学院应加强对候选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用人单位(学科、平台、项目组)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候选人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审批通过后,与毕业生签订科研助理聘用协议、劳动合同书,也可根据毕业生意愿另外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发布表
2.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政治审查表
人事处 科研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