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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07-25 09:56:53

2023年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公开(事业编)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第二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按照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执行;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相关专业毕业生也可报考。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上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rsbm.uta.edu.cn。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至2023年8月1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一个PDF附件上传:
 
A.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B.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持海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C.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D.如与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人员报考我校岗位,请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情况”一栏说明。
 
3.以上材料,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后,于8月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4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内容。
 
笔试试卷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与拟聘岗位数达不到3:1要求的,以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
 
参加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学校对入围面试人选集中进行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测试结果仅作为面试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不按时参加心理测试的,资格复审视为不合格。
 
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需求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测试当天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参加专业测试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应聘考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数,确定该应聘岗位进入下一环节最低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专业测试顺序现场抽取,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测试组由7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4人,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专业测试试讲书目、工作方案等详见学校官网后续通知。
 
六、成绩合成
 
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式,按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测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合成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在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跨年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学院党委审议同意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核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宜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
 
咨询电话:0551-64389420(史老师)、0551-65873125(任老师)
 
纪检部门电话:0551-64689004
 
本公告最终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