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实验员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隶属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同意备案的专科层次的公办高等学校,学院为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职业教育联盟牵头单位、安徽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员1名,聘用形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1.招聘岗位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要求 |
实验员 |
护理、助产 |
专科及以上 |
2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资格证或通过全国护考。 |
2.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4日-10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学院招聘邮箱(wsjkxyrsc@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并将个人材料以压缩包(姓名+手机号)形式作为邮件附件,个人材料包括:
①《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②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证件或证明(电子版)。
3.报考人员填写的简历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结束后人事部门将联合监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线上初审,审查通过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0月23日 (上午9:00-下午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处420办公室(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火车站、汽车站乘坐29路公交车到池州学院站下)。
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证件材料:《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审查人员:组织人事处抽调2名、监察审计处抽调1名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根据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审查人员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方式和时间待通知。
五、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考察阶段还需通过工作平台查询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如有放弃可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劳务派遣有关手续。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测试由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66-3388355(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66-3388858(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1.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