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尽快配备新设立事业单位人员力量,参照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流动有关规定,现就2023下半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经核准,2023年度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新设立事业单位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省政府网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步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选调人员范围
1.本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七级职员以下管理岗位和副高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3.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以及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历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6:00。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20日9:00至11月25日16:00,分为“预审”和“复核”两个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全过程。
1.预审。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及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预审。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复核。通过预审的,报名人员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签署报考意见并盖党委(组)章。报名人员须于11月27日12: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B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或预审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盖章报名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报名人员应于11月30日11:00至12月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省政府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加试面试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加试面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6: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加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加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选调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加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符合选调报考条件的身份证明材料。
5.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加试通知书。
八、加试
加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其他素质能力。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加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加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成绩合成:笔试成绩与加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笔试合成成绩。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九、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选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十、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加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十一、体检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适时公布)。不组织统一体检,由报考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方式出具健康状况体检表(加盖医院公章)。
省政府办公厅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事业单位。同时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二、公示及报批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政府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省政府网站公示7天。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选调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选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十三、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明确事宜参照《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01812、62602685(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602285(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0551-62601102(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7日